现场报名,请联系招标代理,未购买标书的投标将被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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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管理公司排名投标人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缴纳中标服务费承诺书十四、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0天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十五、因中标人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招标人视同中标人自动放弃中标权利,招标人将按照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的顺序,依次选择排名在后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且原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十六、关于投标人合理使用招标文件的声明:本项目招标文件仅供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之用。为尊重和保护招标人及投标人的合法权益,请投标人在获取本文件后,不得对外传播,不得提供给无关的第三方,如投标人擅自传播、复制损害招标人合法权益的,招标人将保留追究投标人法律责任的权力。投标人对招标文件负有保密义务。十七、招标人在任何时候都依法保留和拥有对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和修改权。十八、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发布媒体:《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该项目经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备案。

工程管理哪家专业质量要求:满足招标人要求如有异议或投诉,请拔打电话:0574-87354620。

建设工程监理-商丘市第一高级中学哪里有按国家及行业相关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合格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24个月八、其他事项: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九、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招标人名称:宁波市咸祥中学2、招标代理机构:浙江育才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李璐、李丹亚联系电话:0574-8735462013705748958地址:宁波市鄞州区新晖路155号东城国贸11楼1101。

新城国际时政来源:浙江育才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浙江育才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宁波市医疗中心李惠利医院委托,就宁波市医疗中心李惠利医院(东部院区)后备电源系统改造工程组织招标本项目采用公开竞价的方式组织招标,邀请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合格投标人根据我方提供的竞价文件提交投标文件。一、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1、项目名称:宁波市医疗中心李惠利医院(东部院区)后备电源系统改造工程2、项目实施地点:宁波市医疗中心李惠利医院(东部院区)3、招标人:宁波市医疗中心李惠利医院4、招标代理人:浙江育才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5、招标范围:宁波市医疗中心李惠利医院(东部院区)后备电源系统改造工程,主要包含院内原有UPS电池拆除、移装和新UPS电池的供货、安装、调试、验收及质保期内售后服务;具体详见项目需求(附件一)。6、招标控制价:33.1500万元;7、交货期(含安装):满足招标人进度要求;8、质量要求:满足国家及行业规范,并一次性验收合格;9、安全要求:合格10、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电池36个月(12V17AH电池12个月),主机12个月;如投标人另行承诺的,就高处理。二、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企业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2、投标人须具有投标产品的生产或供货能力,并具有相应的人员、技术和售后服务能力;3、投标单位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4、投标单位具有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5、投标单位具有投标品牌UPS、电池项目授权书及原厂售后服务质保函;6、投标人提供本地化服务,在宁波大市范围内应有法定注册售后服务机构,提供营业执照;7、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查询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中标候选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招标人将依法取消其中标资格。)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实行资格后审。三、竞价文件的获取1、标书等招标资料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2、获取方式:现场报名,请联系招标代理,未购买标书的投标将被拒绝。3、购买标书地址:浙江育才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宁波市鄞州区新晖路155号东城国贸11楼110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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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1、项目名称:宁波市医疗中心李惠利医院东部院区过滤器采购及相关服务2、项目实施地点:宁波市医疗中心李惠利医院(东部院区)3、招标人:宁波市医疗中心李惠利医院4、招标代理人:浙江育才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5、招标范围:宁波市医疗中心李惠利医院东部院区过滤器采购及相关服务,具体详见附件一“采购需求及清单”6、招标控制价:48.5000万元7、交货期(含安装):满足招标人进度要求8、质量要求:满足国家及行业规范,并一次性验收合格9、安全要求:合格10、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二、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企业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2、投标人须具有投标货物制造或供应能力的制造商或代理商(代理商参与投标的必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招标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委托书);3、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查询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中标候选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招标人将依法取消其中标资格。)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实行资格后审。三、竞价文件的获取1、标书等招标资料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2、获取方式:现场报名,请联系招标代理,未购买标书的投标将被拒绝。3、购买标书地址:浙江育才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宁波市鄞州区新晖路155号东城国贸10楼)。4、标书发售日期: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4月23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5:00(北京时间,下同)。5、购买标书时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地点及要求: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下同)为:2021年4月28日10时00分;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宁波市医疗中心李惠利医院兴宁院区3号楼1楼示教室。

3、要求:参与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到场,否则,其投标文件有可能被拒绝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人不予受理。投标人原则上不得委派超过1人参加现场开标活动,且参与现场开标活动的人员应严格遵守防疫规定,自觉遵守和服从招标代理人的现场管理。五、本公告发布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在浙江育才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网站。六、联系方式招标人:宁波市妇女儿童医院联系人:蔡科招标代理人:浙江育才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李丹亚、李璐、林颖、张维联系电话:0574-8735462013705748958传真:0574-88116996。

五、本公告发布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在宁波市医疗中心李惠利医院网站以及浙江育才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网站六、联系方式招标人:宁波市医疗中心李惠利医院联系人:毛科招标代理人:浙江育才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李璐、李丹亚联系电话:0574-87354620。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实行资格后审三、竞价文件的获取1、竞价文件等招标资料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2、获取方式:现场报名,请联系招标代理人,未购买竞价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3、购买竞价文件的地址:浙江育才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宁波市鄞州区新晖路155号东城国贸11楼1101室)。4、竞价文件发售日期: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11月17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00,下午1:30-5:00(北京时间,下同)。5、购买竞价文件时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地点及要求: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下同)为:2020年11月20日10时00分;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宁波市鄞州区新晖路155号东城国贸11楼开标室。3、要求:参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到场,否则,其投标文件有可能被拒绝。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人不予受理。投标人原则上不得委派超过1人参加现场开标活动,且参与现场开标活动的人员应严格遵守防疫规定,自觉遵守和服从招标代理人的现场管理。五、本公告发布媒介本次公告发布在浙江育才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网站。